评估收购对象

阅读: 次 更新时间:2015-07-22

不同的并购目标和评估方法往往会导致对目标公司的价值评估结果出现极大差异。

在进行评估以前,必须首先回答以下两个问题:
1、目标公司是否赢利?
假如目标公司不赢利,通常要使用清算价格法得出的净资产值来进行价值评估。对买主而言,他可能更愿意进行资产交易而不是股权交易。
2、目标公司的信息基础如何?
目标公司的信息基础不同,评估方法也不同。由于中国的资本市场尚不够完善与成熟,中国企业的信息通常缺乏透明度,交易双方将承担比在一个成熟的市场环境下更大的风险,面临更多的障碍,目标公司的信息基础情况就显得更为重要。

尽职调查:公司价值评估的关键
当投资者决定购买一家公司时,他必须获得与交易有关的全面的信息,以提高自己的决策质量。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就是一种获得全面信息的有效手段。尽职调查的目的是在并购交易达成以前,对目标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现状,竞争实力,各种债权债务和其它的法律关系,以及企业面临的机会和潜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准确的判断。尽职调查一般由专业机构实施,主要的调查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财务尽职调查
2、税务尽职调查
3、业务尽职调查
4、法律尽职调查

主要的价值评估方法
1、现金流量折现法
2、可类比收购分析法
3、清算价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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