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上市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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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符合下列三个测试要求之一
1、盈利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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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税后盈利 ≥ 5,00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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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2年税后盈利3,000万港元,近1年税后盈利2,000万港元
2、市值/收入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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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 ≥ 40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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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最近1年收入 ≥ 5亿港元
3、市值/收入测试/现金流量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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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 ≥ 20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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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最近1年收入 ≥ 5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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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前3年累计现金流入 ≥ 1亿港元
营业纪录要求
1、3年 (如符合市值/收入测试,可短于3年)
2、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下管理运作
3、最近1年须在基本相同的拥有权及控制权下运作
管理层要求及股东承诺
1、管理层要求:
必须有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必须设立审核委员会
2、股东须承诺:
上市文件披露至上市后首6个月内不会出售其在公司的权益
3、管理层承诺:
在上市后12个月内,不出售其在公司的权益,以导致其不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维持最少30%的公司权益
认可司法地区
· 澳大利亚
· 百慕大
· 巴西
· 英属维尔京群岛 (BVI)
· 加拿大阿尔伯达省
·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
· 加拿大安大略省
· 开曼群岛
· 中国
· 德国
· 香港
· 意大利
· 日本
· 泽西岛
· 卢森堡
· 新加坡
· 英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上市时公众持股量不低于5,000万港元;
2、上市时公众持有的股份数量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5%以上;
3、如果上市时的市值超过100亿港元,联交所可能会将公众持股量降到15%至25%之间
其他要求
1、控股股东或董事可进行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但必须全面披露
2、不可以选择纯以配售形式上市
3、公开认购部分须全部包销
4、公司上市后首6个月内不能发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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