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出具优先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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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更新时间:2015-06-22
1、中国商标出具优先权证明的基本介绍
中国商标出具优先权证明,是指申请人在国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6个月内,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注册同一商标要求优先权的,应向商标局申请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
2、办理所需材料
办理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需要如下材料:《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商标代理委托书》
3、办理所需时间
商标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且申请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发给申请人《优先权证明文件》。
4、注意事项
(1)原申请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当先提出申请人名义变更申请,再提交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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