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商标共存同意书:别再转让转回了,新规让你省时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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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更新时间:2026-03-30
2025年4月,日本特许厅(Japan Patent Office,以下简称JPO)基于新引入的「同意函制度」,作出了首例商标注册核准决定。此后,基于同意函被核准商标共存的案件数量稳步增长。
根据JPO发布的数据,截至2025年12月1日,累计有153件商标申请随案提交了同意函。其中,JPO已在 29 件案件中核准商标共存,相关案件可通过J-PlatPat 专利信息平台数据库便捷检索。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目前,所有提交了同意函的案件,尚无一件被作出最终驳回决定。
商标被驳回,除了转让转回,还有别的路吗?
很多企业申请日本商标,收到“与在先商标近似”的驳回通知后,第一反应就是懵。
以前,如果你找对方谈共存,日本特许厅大概率不认。想保住商标?只能走转让转回——先把商标转让给在先权利人,等注册下来再转回来。流程长、成本高,还涉及对方是否配合、是否可靠,中间稍有差池就前功尽弃。
现在不一样了。2024年4月起,日本正式承认商标共存同意书。只要在先权利人书面同意,且你能证明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审查员就可以放行。不用转让、不用转回,一张同意书解决问题。
对方愿意同意,但审查员不认怎么办
“我们两家业务不同,对方也同意我注册,为什么审查员还是驳回?”
这是过去共存难通过的根本原因——审查员不认“双方同意”,只认“不近似”。而现在,同意书本身成了法定依据。
但要注意:光有同意书不够。日本是“保留型共存”,审查员还要确认“不会混淆”。
怎么做?关键是把“不会混淆”证明给审查员看:
你的商品和对方的商品完全不是一个赛道(比如他做酒类零售,你做清酒生产)
你的使用方式明显不同(比如他只做线上目录,你只做线下实体)
你的目标客户、销售渠道完全错开
把这些说明清楚,加上同意书,通过率目前是100%——截至2025年底,所有提交共存同意书的申请,无一最终驳回。
谈判太被动,怎么让对方愿意签同意书?
对方凭什么帮你?这是很多企业最头疼的。
如果你手里有筹码——比如你在其他市场也有商标,对方正好想进入——那就好谈了,互惠互换。
但即使没有筹码,也可以谈。因为“同意”不意味着对方放弃权利,你的商标仍然在他之后,他可以在协议里加限制条件:
限制你的商品范围(只允许你用在某几类产品上)
限制使用场景(比如只用在出口产品,不在日本本土销售)
加设区别标识(让你在包装上额外标注公司名)
这些限制对对方是保护,对你而言,总比驳回后无法注册强。而且协议签好后,双方都按约定使用,谁也别越界,市场各自安好。
总结
以前在日本,商标撞车只能先转让后转回,费钱费时。现在一张共存同意书+证明无混淆,就能搞定。2024年新规实施近两年,已有多例成功,零驳回。
如果你正在为日本商标驳回发愁,别急着放弃,可以找我们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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