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次 更新时间:2015-08-29
标准专利不能在香港直接申请,必须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在中国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或英国专利局提出申请, 在收到形式审查通知书后的6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提交第一阶段申请。
第二阶段:专利在中国、欧洲或英国授权公告后的6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提交第二阶段申请。
提出申请需准备资料:
1、申请人、发明人的中英文名称和地址;
2、在先申请公告文本以及中英文摘要;
3、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有效期:自批准第3年后每年续期一次,最长20年
专利文件包括
1、权利要求书:专利文件中最为重要,用作说明专利技术的保护范围
2、摘要:专利的主要技术大纲
3、说明书:以文字说明专利技术的详细内容及特点
4、附图:以图片辅助说明专利的结构或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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