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专栏 | “外观设计专利权”遇上“著作权”,别傻傻分不清楚!

阅读: 次 更新时间:2020-11-05

对于包装设计、产品图案等平面设计作品,正好同时属于外观专利与著作权保护的范畴。然而,外观专利与著作权在各方面都有较大的区别,以下就这几方面进行探讨。



保护对象不同

外观专利:保护对象是工业产品的设计,具体而言外观专利保护工业产品的色彩、图案及外形设计。

著作权: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与外观专利重叠的部分是主要是艺术创造品(尤其是美术作品)的图案及构思。



(图源:网络)

如下图,左边的具有特殊外形的椅子可以申请外观专利,中间经过设计抽象化,具有美感的Icon可以申请版权,最右侧椅子的设计稿本身就带有著作权(天生的)。



(图源:网络)

权利内容不同

外观专利:由财产权构成,主要包括实施权、许可他人实施权、转让权。

著作权:由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构成。人身权部分又称著作精神权利。财产权部分则主要包括使用权、许可使用权力、转让权、获得报酬权等。

保护区域不同

外观专利:遵循地域性保护原则。

著作权:我国登记的著作权在172个缔约国享受国民保护待遇。

保护时间年限不同

外观专利:国内外观专利自申请之日起保护15年,且不能续展。

著作权: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

维持费用不同

外观专利:需每年缴纳专利年费,分阶段递增,未缴纳年费视为放弃权利。

著作权:版权登记实行自愿原则,取得作品登记证后不需要每年缴费。

维权依据不同

外观专利:受专利法保护。发生外观专利侵权纠纷时,专利权人通常需要首先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在有正面评价报告的前提下,外观专利维权力度较大。

著作权:受著作权保护。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要求它是独立完成的,是否独立完成有时无从分辨,相对专利容易规避。

综上所述,外观专利和著作权有种种不同,但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两者其实可以互为补充。

譬如申请专利的产品如果涉及到平面作品,申请著作权可以保护作品在各种产品及宣传渠道的创造保护,而不限于该项产品本身。

而对于平面作品来说,如果应用在产品包装上时,除申请著作权外,还可以申请外观专利来取得更有力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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