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次 更新时间:2016-05-27
5月11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在日内瓦共同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旨在促进双方在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下的深入合作。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由《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构成。该体系为商标申请人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易操作的商标国际注册途径,申请人只需用一种语言,交一份申请,向一个局缴费,便可向多个国家或地区申请商标注册,同时使得商标保护的后期管理更为容易。我国于1989年和1995年先后加入了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成为马德里联盟成员国。我国加入马德里体系,既有利于国外企业到我国寻求商标保护,又为我国企业在国外获得商标保护提供了一条便捷渠道,有利于中国企业“走出去”,塑造国际品牌,提高其国际竞争力。
张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商标的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2015年中国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为2300多件,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中排名第六位。
张茅说,中国经济进入实施“十三五”规划的新发展阶段,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企业走向世界和外国企业在中国投资面临的突出问题,签署新的合作备忘录将有利于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发展。今后,双方还将就更好打通中国商标注册与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间的通道多做工作。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其职责是与成员开展合作,促进世界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国作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加入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辖的多个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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