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市方式

阅读: 次 更新时间:2023-02-17

1.发售以供认购
 
由发行人或其代表发售其证券,以供公众人士认购。
 
2.发售现有证券
 
由已发行或同意认购的证券的持有人或获配发人或其代表向公众人士发售该等证券。
 
3.配售
 
由发行人或中间人将证券主要出售予经其选择或批准的人士或主要供该等人士认购。
 
4.介绍
 
已发行证券毋须作任何销售安排而申请上市所采用的方式。
 
5.创业板转板
 
创业板上市发行人可以通过简化的程序申请转主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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