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2020年跨境中美人群如何处理美国税务?-百利来

指南|2020年跨境中美人群如何处理美国税务?

阅读: 次 更新时间:2020-04-29

美国国税局(IRS)于2020年4月21日,发布了一些税务指南,为受疫情影响的非居民外国人、外国企业以及在国外工作的美国公民或居民提供指导和帮助。



确定是否为美国居民?

大家知道,在税务上是否会被认为是“美国所得税居民“对于非绿卡人士极其重要,因为这决定了他们如何在美国缴税。

成为美国所得税居民的个人和实体要申报全球的收入,并在此基础上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在许多情况下,美国所得税居民还需要披露所拥有的全球海外资产的大量信息。在另一方面,“非美国所得税居民”仅需要对某些美国来源的收入缴税。

这些收入通常包括:

(1)与美国贸易或业务有效相关的收入;
(2)美国房地产的大部分直接和间接收益;
(3)某些美国来源的投资收入等。

除了美国公民和美国绿卡持有人外,“美国所得税居民“还包括在适用税年度和前两年中在美国逗留足够时间的个人。

这些人通过称为“实质存在证明”的测试,如果个人存在以下情况将被认作为美国所得税居民:

(1)在日历年内至少在美国居住31天;

(2)本年度在美国境内所有天数的总和,加1 / 3去年在美国居住的天数,再加上1/6前一年在美国居住的天数,等于或超过183天。

根据“实质存在证明”的测试,某些居住天数可以不包括在计算之内。

比如,在美国作为合格的外国政府官员,老师或实习生,全日制学生或在美国参加慈善体育赛事(有具体限制)的职业运动员,他们的逗留天数通常不计入实质存在测试。

此外,还排除了个人打算离开美国,但由于在美期间产生的医疗状况而不能离开美国的居住天数(“医疗例外”)。医疗例外有很多明确的限制,比如,它不涵盖有先前存在的疾病、或者来美国接受治疗的、以及基本治愈后不尽快离开美国的个人情况 。



Rev. Proc. 2020-20将医疗例外项下的救济范围扩大到没有感染到病毒,但由于政府当局的封城令,航班取消和其他干扰(包括居住地庇护令,居家隔离和边界关闭)受到影响的个人,其中也包含能够从美国出行,但顾及到安全问题选择暂时留在美国的个人。

这些情况下,一个打算离开美国但无法离开美国的个人可以选择在实际存在测试中排除长达60天的时间。60天期限从2020年2月1日开始至2020年4月1日。在此期间,个人必须每天都在美国逗留。当然实际感染病毒的的个人也将满足医疗例外的现有标准。

请注意,此例外不适用于以下人员:

(1)在2019纳税年度结束时是美国居民;

(2)在2020年的任何时候成为绿卡持有人或合法永久居民;

(3)在60天期限之外的仍超过实质存在测试的标准天数而被认定为美国所得税居民的个人。

扩大美国居民在国外所得的

众所周知,美国所得税居民即使在美国以外的地方长期居住,也需要在美国报税。



一般来说,在包括整个纳税年度不间断的时期内在外国拥有税籍并且是该国(可以是一个或多个国家)真正居民的美国居民,以及在任何12个月内在一个或多个美国以外的国家逗留至少330天的美国居民,可以从其美国应纳税收入中排除某些国外收入和住房津贴(为便于参考,统称为“国外所得额”)。

国外所得额也适用于因战争,内乱或类似的不利情况而无法在外国正常开展业务而被迫离开的个人。这个例外通常需要由美国财政部和各州政府部门确定。

对于在中国(不包括香港和澳门)工作的美国税务居民,从2019年12月1日起适用。从2020年2月1日起,该例外在全球范围内适用。

除非美国国税局进一步延长,该期限将在2020年7月15日结束。

比如,居住在中国的美国所得税居民在2019年12月1日或之后离开中国,并在2020年7月15日或之前返回,在满足该规定的所有其他要求的前提下,将仍然有资格享受国外所得额。

非居民外国人在美工作

美国国税局(IRS)在其网站上以简短的常见问题解答(FAQ)形式发布了对非居民外国人在美工作的一些帮助。

规定如果非居民外国人或外国公司(直接或间接通过合伙制企业)在2020年2月1日到2020年4月1日之间(“ 疫情紧急期”)不超过60个日历日的不间断时期内,在美国进行的业务或其他活动,将不被认为是在美国进行的贸易或业务,不用在美国上税。

该例外情况仅限于由于疫情而不得不在美国由临时居住的职员进行的业务。

此外,美国国税局(IRS)规定,在疫情紧急时期内,临时在美国境内的非居民公司或外国公司员工的服务或其他活动,将不会被作为确定是否该外国公司在美国具有常设机构的,从而避免了被双重征税的可能性。

这个例外的前提也是若非疫情的特殊情况,这些人的服务或其他活动不会在美国进行。

扩大双边条约的宽免度

美国国税局(IRS)同时将双重条约中的宽免范围扩大到在美国境内为非美国公司工作的个人。

许多双重条约允许如果另一缔约国的公司雇员在美国工作不超过183天,在满足一些其他要求的前提下,其收入无需缴纳美国税款。



总结

美国国税局(IRS)的疫情指南对由于疫情而被滞留(或限制出行)的纳税人提供了实质性的救济。

该指南:

(1)确定在美居留性质;

(2)确定外国企业和个人是否在美国从事贸易或商业行为,或者是否具有常设机构;

(3)希望利用外国收入额的美国侨民提供救济。

但是,目前该指南在形式上仍然存在限制,并且忽略了一些相关的税收问题。在这种情况下,2020年涉及跨境税收问题的个人和公司,应及时咨询美国税收顾问(如,百利来专业顾问),根据自身情况获得税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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