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计时】香港转让定价新规下首个提报将于3月31日截止!-百利来

【倒计时】香港转让定价新规下首个提报将于3月31日截止!

阅读: 次 更新时间:2019-04-26

香港转让定价新规下首个提报将于3月31日截止,会计期开始集团最终母公司年总收入达68亿港元或以上须向税局提交国别报告!百利来特别提醒:跨国公司集团请捉紧时间,切勿错过截止日期造成严重后果!

国别报告书填报重要提醒

香港国别报告通知首次递交截至日为2019年3月31日!如果错过截止日,公司可能面临50,000港币+500港币/日的罚款!

国别通知书填报

无论需申报集团的最终控股母公司是否为香港税务居民企业,需申报集团在香港设立的每一个实体(即每间在香港成立的公司、分公司、常设机构)均需向香港税务局提交国别报告通知书以提供有关国别报告申报的信息。

如需申报集团设立/拥有多个香港实体,需申报集团只需委任其中一个香港实体提交国别报告通知书,并于国别报告通知书内列出集团内其他香港实体名称,而其他的香港实体便无须提交国别报告通知书。

百利来重要提醒:国别报告通知书需于最终控股母公司会计年度结束的3个月内提交香港税务局!

哪些集团需要填报?

香港税务条例规定,准备∕提交国别报告的要求仅适用于上一会计年度集团总收入达到68亿港元(约7.5亿欧元)或以上门槛的跨国公司集团,下称为“需申报集团”。需申报集团的香港实体负有不同的申报责任。

需申报集团国别报告之主要申报责任:
如跨国企业集团最终控股母公司为香港税务居民企业,其香港最终控股母公司须承担提交国别报告的主要责任,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2个月内向香港税务局提交国别报告。

需申报集团国别报告之次级申报责任:
若跨国企业集团最终控股母公司所属的税务管辖区并没有规定需提交国别报告,或没有规定/未启动与香港国别报告的自动交换安排,或该税务管辖区与香港间的国别报告自动交换安排未成功,则该集团在香港的其中一名机构成员须履行次级申报责任,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2个月内向香港税务局提交国别报告。

跨国企业集团亦可授权一名香港机构成员代表该集团向税务局提交国别报告,以便税务局与其他税务当局交换有关报告。

如何提交国别报告书?

为进行信息提报,您的香港实体需要申请香港邮政电子核证(机构版,e-Cert (Organisational),网页链接:https://www.hongkongpost.gov.hk/product/ecert/apply/aeoiapply.html

取得电子核证需要的时间较长,如果您所在的公司尚未着手电子核证的申请工作,百利来建议您急速联系香港代理公司,以避免延期提报可能导致的税务后果!

进行国别报告通知提报时,您将提交表格,披露所在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商业登记号码等信息,以报备负有国别报告披露义务的集团公司的情况。


香港实体需通过香港税务局开发的国别报告网站提交国别报告通知书。填报步骤如下:

① 开立国别报告账户,所需资料如下:
    申报实体的商业登记号码;
    具有自动信息交换功能的(机构)电子证书,该证书可向香港邮政电子核证处申领。


② 网上提交国别报告通知书。
香港税务局针对其国别报告网站的使用发布了详细的操作指南,包括账户注册指引、通知填写指引、国别报告填写指引和数据准备小工具的使用指引。(您可访问香港税务局查看详细内容)

除了自行填报,香港实体也可以聘用服务提供者为其提供填报国别报告通知书的合规服务。

百利来提醒:符合提报条件但未着手相关工作的企业们请抓紧时间,切勿错过截止日期!

相关问题解答
Q:提报国别报告通知后,后续还需要准备提交国别报告吗?
A:如果您所在的公司是位于香港的集团最终控股公司或代母实体,则您所在的香港公司需要准备及向香港税务机关提交国别报告。
如果最终控股公司或代母实体不在香港,则您所在的香港公司无需准备国别报告,香港税务局可与最终控股公司所在国家/地区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信息交换,获得您所在集团的国别报告信息。

Q:如果公司在香港仅开展国外业务,不属于香港税收居民,是否需提报相关信息?
A:无论香港实体是否从税务角度被认定香港税收居民,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香港实体均需提报国别报告通知。

Q:如何判断我所在的集团符合提报国别报告的要求?
A:请向您所在集团的最终控股公司索取上一财政年度集团合并报表,确认合并收入金额是否超过7.5亿欧元。

百利来提醒:距离3月31日还有12个工作日,相关企业要重视国别报告通知的信息填报,并在截止日之前办理好相关事宜,以免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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