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南 (2024 年版)(五)

阅读: 次 更新时间:2024-06-12

企业在境外参展时可能会遭遇警告、临时禁令、执法、他人侵犯自身知识产权等多种情况,针对具体不同情况提供以下应对策略,以便企业能在面临突发状况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要点二:遭遇临时禁令应如何应对
 
临时禁令是一种为避免申请人因拖延决定而无法弥补损失,法院根据权利人申请而签发的禁止涉嫌侵权产品参展的强制令,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保护。后续若启动正式的诉讼程序(口头审理或知识产权诉讼),临时禁令程序则被正式的诉讼程序吸收;如不上诉可成永久判决。临时禁令取得容易,执行简单,被申请人的防御措施又十分有限,所以成为权利人常常采用的一种措施。被申请人往往因此措手不及,参展计划被打乱,造成的严重后果几乎与诉讼判决不相上下。
 
临时禁令的内容一般包括:一是要求停止侵权,比如停止展出侵权展品,撤下相关宣传资料、海报和广告等,停止侵权产品的销售并召回已经投放市场的产品;二是要求披露信息,比如通知产品来源,推销渠道,生产、订购、销售数量,为以后索要损害赔偿做准备。有时,申请人还会申请查封和扣押侵权产品,被申请人会被要求将侵权产品交给强制执行人。但是,临时禁令不能用于决定损害赔偿的数额,也不能包含全面提供信息的要求。
 
企业参展期间如果收到法院签发的临时禁令,应立即寻找专业律师分析审核禁令内容,并根据专业律师的分析结果,尽早向法院提起针对禁令的异议。但在临时禁令未被解除期间,须先执行禁令的内容,避免继续展出涉嫌侵权产品和相关宣传资料,因为权利人会监控展会,而企业如果藐视法庭命令会受到进一步处罚。积极应对临时禁令,有以下几种措施供参考:
 
(一)仅提起针对临时禁令费用部分的异议
 
如果禁令相对人对临时禁令的主要内容没有异议(即承认企业这一方确实侵权),但不认可临时禁令中要求的费用,那么可以单独提起一个针对临时禁令费用部分的异议。如德国单独提起针对临时禁令费用部分异议的前提条件(有胜诉前景的条件)是,禁令申请人之前没有向禁令相对人发送警告函(禁令申请人在临时禁令程序中同时请求证据保全的除外)。禁令相对人在收到临时禁令后,即刻承认禁令申请人的请求权。
 
(二)提起针对临时禁令签发条件的异议
 
如果禁令相对人认为法院签发的禁令不满足临时禁令签发条件,可以在收到临时禁令后的任何时间(理论上没有时间限制,但在具体案件中,需考虑是否涉及诉讼请求权丧失时效的情形),提起针对临时禁令的异议。
 
以德国为例,就临时禁令签发条件提起异议的理由有:
 
(1)禁令申请人不具有所依据的知识产权或者其所依据的知识产权理应被无效或撤销。如禁令申请人不是相应知识产权所有人或者没有获得相应的授权、申请人的商标连续五年未使用而应被撤销(宣告失效)、具有绝对注册障碍而应被宣告无效、申请人的外观设计、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不具有法律所要求的新颖性、创造性等而应被撤销或宣告无效;
 
(2)禁令相对人的行为或产品并不侵犯禁令申请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不违反《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3)签发的禁令不具备“紧迫性”。一般情况下,禁令申请人需在知道侵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法院提起临时禁令申请。如果申请人在知道侵权信息后没有及时主张其权利,则其自身的行为本身就表明,临时禁令不具备法律所要求的“紧迫性”。只要禁令相对人能够证明,签发的禁令具有上述任意一个异议理由的情形,法院就会撤销该临时禁令。临时禁令被撤销后,禁令相对人可以要求禁令申请人赔偿其因该临时禁令而遭受到的损失。
 
(三)要求禁令申请人在法院限定的期限内提起正式诉讼
 
如果禁令相对人确信自己的产品或行为并没有侵犯到禁令申请人的权利,以德国法为例,依据《德国民事诉讼法》第 936 条和第926 条的规定,请求法院要求禁令申请人在限定期限内提起针对禁令相对人的正式侵权诉讼(主争议程序)。如果禁令申请人没有在法院限定的期限内提起正式的侵权诉讼,禁令相对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临时禁令并判定由禁令申请人承担相应的费用。如果禁令申请人在法院限定的期限内提起了正式的侵权诉讼,则禁令相对人依然可在正式的侵权诉讼中,对禁令申请人知识产权的有效性进行攻击,或者论证自己的产品(行为)不侵犯禁令申请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不违反《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要点三:遭遇执法应如何应对
 
(一)积极配合和协调处理
 
如遇相关执法人员根据临时禁令前来扣押或没收展品,企业相关人员应保持沉着冷静,首先要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以及当地执法机关的协调处理,并确保与其有效沟通,不发生争执。临时禁令从申请到执行所需时间非常短,一般只需要 4-6 小时,这意味着在展会刚开始几小时内涉嫌侵权的产品就得下架,且临时禁令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禁令相对人拒绝执行临时禁令,申请人可以请求警方协助,禁令相对人甚至有被拘留的可能。如果继续展示可能被判处罚款,在欧洲部分地区金额最高可达 50 万欧元。因此企业应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获取、保存执法文件以及扣押或没收清单,并在律师等专业人员的帮助下寻求问题解决途径,避免因抵抗或妨碍执法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寻求救济
 
企业遭遇执法后,可以依据执法地法律向相关部门提出执法异议、申诉、诉讼等,提交证明企业没有侵权的相关证据。具体可以跟当地司法机关、执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律师等进行积极沟通,力求减小损失,维护己方权利。
 
要点四:遭遇海关扣押应如何应对
 
以法国的海关扣留销毁程序为例,当法国海关官员发现涉嫌假冒产品入境时,会在 10 个工作日内,对该产品进行扣留,并立即通知申请人以及被扣留产品的收货人。申请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假冒扣押程序,以便获得假冒侵权的证据。如果申请人认为侵权行为非常明显,也可以要求海关直接销毁被扣留的产品。如果在接到扣留销毁通知后,被扣留产品的收货人在 10 天的扣留期没有做出抗辩,则被视为默认接受销毁决定。中国企业在境外参展若遭遇海关扣押,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立即向海关做出书面抗辩
 
在接到海关扣留销毁通知后,应立即请当地律师对海关的决定做出书面抗辩,明确反对该扣留和销毁行为。以法国为例,根据法国法律,书面抗辩无需向海关提出具体的抗辩理由,此时应由申请扣押销毁的人在 10 天的扣留期内向海关提供相关的假冒侵权证据。如果申请方不能及时提供证明,产品的收货人可以要求海关返还扣留的产品。
 
(二)请专业律师撰写返还申请书
 
海关是否最终返还扣留的产品,取决于请求返还扣留产品的理由是否充足。为了收回被扣留的产品,返还申请必须适用法律得当,并且证据充足。因此,聘请有经验的专业律师介入处理相关事宜是必要的。
 
要点五:遭遇他人侵犯自身知识产权应如何应对
 
企业在境外参展不仅要对他人的指控进行被动防御,还需要针对他人的侵权行为主动出击,维护自身知识产权。首先,不建议直接投诉或随意提起诉讼,从而使侵权方产生防范意识,甚至做出毁灭证据等行为,导致取证难、维权难,建议可以先委托当地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专业律师,从分析评议、固定证据、准备材料、寻求救济等方面进行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
 
(一)开展分析评议
 
企业被侵权时,可委托当地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专业律师对构成侵权的可能性进行分析评议,并根据评议的结果制定最优的风险解决办法。主要的评估内容和步骤如下:
 
1.确认权利
 
首先应进行知识产权权利分析评估,检索相关知识产权在国外的布局,尤其是相似的技术或产品。从权属的完整性、法律的保护程度、权利保护剩余年限等方面进行评估,确认自身知识产权状态稳定、完整性强、法律保护程度高。
 
2.认定侵权
 
确保自身是适格的权利主体之后,再进行侵权判定分析,以涉嫌专利侵权为例,企业要配合律师就权利客体与所涉展品的技术特征或其他要素的关系确定侵权的可能性。若认定对方确实侵犯了自身的知识产权,还需要评估对方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给己方带来的损失等。
 
3.选择策略
 
根据对权利确认和侵权判断的结果选择处理方法和维权策略:如果经过权利评估和侵权评估后,认为胜诉把握很大,且相比于诉讼成本,胜诉后可以获得更多利益、减少更多损失,那么应当积极准备应诉;如果对诉讼结果不确定,或者侵权行为没有造成较大损失,可以采取和解谈判以及申请禁令的方式获得救济。策略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二)固定证据
 
为确保进一步的维权顺利,企业一旦发现有被侵权的可能,就应立即委派当地律师帮助调查取证并固定证据。可以对涉嫌侵权的展品拍照、索取产品宣传册或者购买等方式固定证据,也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保全证据,甚至于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等。证据如果需要在国内使用的,则要按相关规定进行公证和认证。
 
(三)准备维权材料
 
参展企业维权时涉及的材料主要包括:
 
1.书面投诉材料
 
内容包括投诉的具体对象、对侵权行为和可能的损害后果的描述、请求(起诉)书、诉求等;
 
2.权属证据
 
企业需要准备证明自身享有知识产权的直接和间接证据,包括参展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授权权限的授权委托书等;
 
3.侵权证据
 
投诉对象实施侵权的证据,如侵权实物或样品、销售记录、销售发票、侵权产品宣传资料、网络信息、证人证言等,根据展会举办地法律,委托专业律师及时取证。在取证的过程中,对于他人涉嫌侵权的展品可以通过拍照、索要宣传册乃至购买产品以获取发票等方式获得证据,在必要时可以借助公证方式来对证据进行固定和保全。对于一些难以取得的证据要及时进行证据保全,做好诉讼风险预防。由于不同国家地区证据标准不同,建议委托当地律师检索当地的证据要求后进行证据固定,减少后期证据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证明力较低无法被采信等情形的发生。
 
(四)寻找渠道和采取措施
 
企业要提前熟悉展会举办地的法律规定,及时运用警告函或临时禁令等方式要求对方停止侵权,维护自身权益。
 
1.发警告函或律师函
 
企业确定对方确实存在侵权行为,首先应通过律师向侵权企业发送明确的警告函或律师函,内容包括指出对方存在的具体侵权行为、要求其停止侵权的法律依据等。
 
2.沟通协商
 
企业也可口头或以书面形式就对方侵权问题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办法,达成协议的,应订立书面协议。必要情况下,可以邀请相关机构对和谈过程和结果予以见证或进行公证。
 
3.申请禁令或临时保护
 
对已实施或者即将实施的侵权行为,企业可委派当地律师依据展会举办地法律向法院申请颁发临时禁令等规制措施。
 
4.执法申请
 
必要情况下,企业还可以向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部门提出诸如扣押查封侵权人相关产品的执法申请。
 
5.提起诉讼
 
若通过以上途径仍未获得满意的处理效果,企业还可以依据展会举办地法律,依据前期已收集好的侵权证据和知识产权权属证据,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但应当注意的是,涉外法律案件耗时较长,应当尽量避免诉讼,尽可能通过上述前 4 种措施解决纠纷。
 
要点六:线上参展被他人侵权应如何应对
 
(一)积极发起线上投诉
 
企业在参加线上展会时发现其他参展企业所展示的展品、展品包装、宣传品或其他任何展示内容涉嫌侵犯自身知识产权的,可以通过主办方设置的在线投诉端口提交投诉申请,并要求展会主办方对侵权展品下架处理。
 
(二)准备线上投诉的材料
 
企业在投诉时应当按要求在线填写投诉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据线索,包括但不限于:权利主体证明、权属证明、认为涉嫌侵犯自身知识产权的展示内容链接及其截图(若为视频截图应标注涉嫌侵权内容在视频中出现的画面时点)等,并就该截图内容与权利主张的要点特征进行逐一比对和具体说明。
 
要点七:线上参展被投诉如何应对
 
(一)及时答辩
 
企业被投诉后,展会主办方一般不会直接下架产品,而是要求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答辩意见并进行举证,此时如果企业认为自身不构成侵权,应当根据法务部门或者律师的建议,积极搜集和提交不侵权的证据。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不进行答辩,展会主办方可能会根据投诉提交的初步证据直接判定侵权并下架相关展品。
 
(二)采取救济措施
 
通常,线上展会的主办方设有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如果纠纷所涉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企业应积极参与主办方主持的调解,从而高效解决纠纷。如果调解不成,可采取诉讼等其他救济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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