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协助香港企业把握国家规划机遇,香港特别行政区于2012年6月推出一项总值10亿元的「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补贴」(简称「BUD专项补贴」),以协助中小企业,包括初创企业,把握经济机遇和提升竞争力。
资助原则
资助以对等原则为基础:政府及申请企业1:1配对(50%VS 50%)
每个項目资助上限:港币100万元(包括审计费用最高1万元)
每间企业的最高累计资助金额上限:合共为港币700万元(包括审计费用)
资助地域范围
1.内地计划
2.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计划
亚洲地区:澳门、日本、韩国、文菜、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
中东地区:巴林、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科威特
澳纽地区:澳洲、新西兰
欧洲地区:奥地利、比利时一卢森堡经济联盟、丹麦、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瑞士、芬兰、法国、格鲁吉亚、德国、意大利、荷兰、瑞典、土耳其、英国
美洲地区: 加拿大、智利、墨西哥
申请条件
1、企业性质:按照香港《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规定在中国香港登记;
2、成立年限:中国香港公司至少成立1年;
3、运营要求:在中国香港境内有实质业务运作,即在中国香港有实质的经营场所、至少聘用2名中国香港本土员工及有缴纳税款记录;
4、股权占比:(如申请企业涉及内地股权问题,需符合下列任意一项)
(1)申请单位持有内地公司股权50%以上;
(2)自然人股东持有中国香港申请公司30%及以上股权,持有内地公司股权50%以上;
(3)申请企业及内地单位由多名股东(自然人)持股100%;
5、不适用企业: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及保险机构。
6、申请项目需符合资助范围项目
资助范围项目
评审准则五大要点
1、项目是否有助于企业拓展业务
2、项目是否有利于提升产品或服务的竞争优势
3、项目是否可以有效评估成效
4、项目是否有拓展当地业务的措施
5、开支预算是否合理
获批时间 6-8个月